她以强奸犯罪举例,一般须满足是对方所为、有物证的条件,如果是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,还增加一个难点即证明不是自愿发生性行为,“时间越长,越难证明”。
童小军不太赞成由施暴的被告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。她认为,性侵对儿童的精神或心理伤害很大,这种伤害不能弥补,“并且会让施暴者觉得我已经赔偿你了,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”。
《第七届“好记者讲好故事” 投票入口》童小军对此有细致研究。她说,对性侵儿童的制度建设包含在儿童保护大框架内,“不是说针对性侵有什么制度建设,针对虐童有什么制度建设,而是一个整体建设”。对儿童保护,要强调国家责任,“家庭和社会有责任没错,但国家兜底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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