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先生说,2017年11月中旬,他接到一个自称“借贷公司”的电话,对方在电话中告知郑先生,公司的借贷业务安全高效,利息也比较低。对方一片赤诚,为了日后借款方便,郑先生添加了对方的微信。
让民警感到意外的是,小朱根本不觉得这是盗窃,这是触犯了刑法的行为,还天真地问民警叔叔:“我将钱还给她后,能不能不拘留,因为我春节还要办婚礼……”
《民法典来啦 2021年你的生活将有这些大不同》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垦华监狱于2017年12月24日提出减刑建议:范增玉在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为由,建议将其刑期减为无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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